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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情趣用品制晚報訊(記者 汪紅)·事件回放·
  11月2日下午2時10分左右,在杭州市體育場路武林廣場西跑道附近,一信用卡代償輛白色保時捷卡宴與900路公交車發生剮擦事故,保時捷卡宴司機為奧運會游泳冠軍孫楊。
  日前室內裝潢,孫楊因無照駕駛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罰款,並處行政拘留7天。
  據相關媒體披露,孫楊此前曾為某汽車品牌代言。一個太平洋房屋無駕駛執照的人,是否只因其頭上戴有“奧運冠軍”的光環,就可以成為汽車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呢?
  法晚記者就相化療副作用關法律問題採訪了北京市蘭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姚曉敏律師。
  ·新聞看點·
  1.是否會因孫楊曾為奧運會冠軍而減免或加重對其處罰?
  2.無駕駛執照者能否為汽車品牌代言或做廣告?
  3.車商是否有義務審核為其代言者有無駕照?
  ·法律解讀·
  奧運冠軍無照駕駛也罰
  姚曉敏律師說,孫楊無照駕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即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孫楊本次無照駕駛行為除了將面臨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外,還將面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意思是所有公民的各項權利遇到侵犯時,一律平等地受保護;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必須同等地被追究法律責任,依法給予同等的法律製裁,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權。
  奧運會冠軍是運動員的個人成就和榮耀,不是特權,也非法定加重處罰情形。執法部門在處罰違法行為時,不會也不能因為孫楊是奧運會冠軍,便對其減免或加重處罰。
  ·律師提醒·公眾人物社會責任更大
  據悉,孫楊曾為某汽車品牌代言,電視廣告中播放的也都是其駕駛汽車,在高速路上風馳電掣的畫面。那麼,一個連駕照都還沒有的人能否為汽車品牌代言呢?
  對此,姚曉敏律師說,根據我國《廣告法》的規定,廣告內容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虛假、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的內容。
  從該則廣告的表達內容和表現形式上來看,廣告本身並不存在違法情形,也尚未發現存在虛假、欺騙或誤導消費者的情形。如果不是因為孫楊出現了交通事故,恐怕很難有人會去核實廣告中的駕駛人員是否擁有駕照。
  但孫楊作為公眾人物,對社會承擔的責任要大於普通公眾,其應當謹慎對待自己的言行。
  在承接廣告時,孫楊應當充分考慮自己的身份和能力與廣告內容是否匹配。對於自身並沒有駕駛機動車資格而為汽車類廣告代言,併在廣告中有駕駛汽車的行為,確實有失妥當。
  代言人竟沒駕駛證
  車商沒盡審查義務
  姚曉敏律師解釋說,汽車商在宣傳自己的產品時應當對其宣傳的手段、內容負有責任。
  雖然該則廣告宣傳的是汽車本身,在表現手法上也有藝術處理的成分,但應當保證廣告本身不存在明顯違法的內容,如酒駕、超載、超速駕駛等。
  所以,在廣告中確實涉及代言人駕駛車輛的情形時,汽車商出於審慎義務,在尋找代言人時應當對其是否具有駕駛資格進行核實。文/記者 汪紅製圖/廖元  (原標題:孫楊無照代言車商責任更大 律師認為 代言雖不違法 但公眾人物應謹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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